15 January 2008

語法的生活隨想之二

(續語法的生活隨想之一)

二、罪犯和犯法及集會和學會

一日替小朋友補習,小朋友問起為何罪犯和犯法的「犯」字明明是同一個字,何以會有兩種讀音呢?

這是詞類的問題,我便答「因為這個『犯』字在兩個詞語中扮演的角色不同,罪犯的『犯』是指有罪的人,屬名詞,讀『犯』〈陰上聲〉;犯法的『犯』是指違反法例,屬動詞,讀『犯』〈陽去聲〉。這個『犯』也就是所謂的兼類詞了。」

小朋友又問:「那麽集會和學會的『會』字也是兼類詞了,是嗎?」

「集會的『會』字是聚會的意思,是名詞,讀『會』〈陰上聲〉;學會的『會』字是懂得的意思,是能願動詞,讀『會』〈陰去聲〉。雖然這『會』字和剛才提及的『犯』字非常相似,都是不同詞類不同讀音,但不算是兼類詞。作為一個兼類詞,除了是同一個漢字充當一個或以上的詞類以外,它在充當其他詞類時的詞義亦必須相關,好像『犯』字,可充當名詞和動詞,然而它大概都是帶『犯罪』的意思;但是『會』字在剛才的例子中雖然能充當名詞和動詞,但化身另外一個詞類的時候詞義卻變得完全不同了,因此不能說是兼類詞。」

回家細想,其實「會」字也可作兼類詞,集會的「會」字充當名詞,會面的「會」字充當動詞,,而大家都有聚會的意思,因此也算是兼類詞。

上述的例子證明了一個詞讀音上的不同,並不代表了那個詞就是兼類詞,再舉一個例子,好像「從」字,如果我說從這裡到那裡,「從」〈松〉字就是介詞;如果我說從容,「從」〈鬆〉字就會用來形容人神態自若的樣子,是形容詞。於是「從」字就是一個有不同但讀音的字,怛它們的意思沒有關係,所以不是兼類詞。

再細心想想,不同讀音只可偶然告訴我們一個詞飾演著不同詞類。例如「好」字,我說你字寫得很好,這裡是形容詞,是對你的字作出正面的讚賞;我說你出門好久了,這裡是程度副詞,是說你出門非常長時間的意思,兩個「好」字飾演著不同的詞類。這說明了不同讀音在我們分辨一個詞的不同詞類只起偶然性的作用,相同讀音的並不代表它只屬一種詞類。

讀音的異同,兼類不兼類,語法的趣味就是從這樣的不同調配而生!

總結

既說札記,盡量將之生活化,然而從生活中再看語法,又是別有一分可親可愛。正正回到原點,語言是在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生活中尚有大量的語法趣味待我們發掘!



(this is a post written by Samue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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