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 April 2008

游走在張五常與張德勝之間

  張五常曾經是我的惡夢,這是那是高考經濟……唉,不要提。

  這個Sem take了張德勝的course,他在最末一個topic「鄧式社會主義」提到張五常的理論,還推介了《賣柑者言》。話說我屋企好似有(影印版?),不過也懶得找出來了。

  既然產權對我course這麼重要,我就在這裏introduce(?)一個概念:「租值消散」。

  書中提到一個非洲草原「租值消散」的例子。

  作者指出以氣候及土壤而言,這草原很適宜種植大有價值的杏仁樹,但因為草原是公共產,沒有人種植果樹,而是把土地用作畜牧。於是,土地應有的租值就大幅度下降了。

  這牽涉到兩個問題:(1) 因為草原沒有界定產權,所以原來的租值被大幅消散了。(2) 但為了使租值不完全消散,所以土人透過改變原來的用途,去使租值不會完全消散。

  前者十分簡單,因為土地沒有產權,所以任何人一種果樹,未結果就會被其他人砍去當柴燒。因為在公家地砍樹在非洲是沒有問題的,租值於是消散。

  後者卻牽涉一個很有preductive power的論斷。原來某些行為是基於產權不明而出現,所以在產權不明時,我們可以至少知道人可能會改變其用途去滅低其租值的消散。

  舉一淺例。話說我妹身處會考危急存在之秋,為了不讓她分心,於是我就不想在她面前玩電腦了。所以我就閂門玩電腦了。但由於使用的電腦的產權沒有界定好,所以呢,我妹有時入房找東西,我就要扮做其他東西,浪費了做電腦的時間,而無人會得益。

1. 由於產權沒有界定。使我有時候要close了遊戲,在我妹在我在的時候,電腦帶給我的價值租散了。

2. 但為了使租值不要消散,所以我就改做其他東西,聽歌、打拾圓post等等,這些都有value,所以我是透過改變用途去使租值不要完全消散。

  明白了沒有。

  其實我又想到另一產權要點,即所有權問題,張五常分析產權只包括三個部分,使用權、享受其使用的成果權,以及自由轉讓權。而所有權不重要。張德勝教授認為這為改革開放提供了理論的根據,在不影響了公有這共產黨合理化自己的價值泉源,提供了巿場經濟的方向。

  用我這個例子,就是:電腦是父親買的,但產權的界定等等,即此三部分的界定,不用與所有權有所牽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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